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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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的新《婚姻法》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认定很详细。据深圳婚姻律师了解,主要可分为三点:
1. 指一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二人共同拥有的财产。
2. 这里提到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指夫妻在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离婚前这段时间。这些财产除约定的部分外,剩下的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对这些财产,夫妻二人应拥有绝对平等的处理权。任意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处分,都需要需得到配偶的同意。
知识补充:约定夫妻共同财产
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形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的这样一种财产制度。
《婚姻法》第19条有云:“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以上就是深圳婚姻律师的分析总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