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咨询离婚债务纠纷起诉费用是多少?
时间: 来源:百合婚嫁网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关系不和谐又不成的,一般会进行,那么需要关心的问题来了,离婚债务纠纷起诉费用是多少?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当事人可能需要负担的费用如下:
1. 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理算人员、翻译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生活费、住宿费和误工补贴。
2.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根据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3.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 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4.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5.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法院根据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6. 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债务纠纷起诉费用相关规定,如果您对这方面需要帮助的地方,也欢迎来找本站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