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军人不同意,就不能离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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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自由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但是国家法律对军婚有特别保护的规定,那么,只要军人不同意,就不能离婚了吗?
我国《婚姻法》在第三十三条对军人婚姻有规定,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必须要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法律上这一规定是对对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进行的特殊保护,有利于军人能够安心服役,有利于增强我国的部队战斗力。 关于这一规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现役军人的范围是正在人民解放军或者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男女军官、士兵,其中并不包括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军人。 2. 对夫妻一方是军人,另一方是非军人的适用,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军人则不适用这一条规定。这一条的规定只能是非军人提出离婚,要征得军人的同意。若是军人一方提出的离婚则没必要征得非军人的同意,这种情况也不适用于此规定。 3. 例外情况也是存在的,也就是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的除外,《婚姻法解释(一)》在第二十三条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除上述外,还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等。若是军人一方存在上述的情形之一的,军人家属要求离婚,就不需要军人同意,并且以上几种情形也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的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是起诉到法院,法院是应该直接判决准予离婚的,而且在第一次起诉就可以判离。 以上便是对“只要军人不同意,就不能离婚了吗? ”的回答,我国法律虽然照顾军人权益,但是也是根据实际情况保护军人配偶的合法权益的。若是军人存在以上行为可以找姻深缘浅的律师,帮您搜集证据。
我国《婚姻法》在第三十三条对军人婚姻有规定,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必须要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法律上这一规定是对对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进行的特殊保护,有利于军人能够安心服役,有利于增强我国的部队战斗力。 关于这一规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现役军人的范围是正在人民解放军或者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男女军官、士兵,其中并不包括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军人。 2. 对夫妻一方是军人,另一方是非军人的适用,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军人则不适用这一条规定。这一条的规定只能是非军人提出离婚,要征得军人的同意。若是军人一方提出的离婚则没必要征得非军人的同意,这种情况也不适用于此规定。 3. 例外情况也是存在的,也就是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的除外,《婚姻法解释(一)》在第二十三条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除上述外,还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等。若是军人一方存在上述的情形之一的,军人家属要求离婚,就不需要军人同意,并且以上几种情形也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的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是起诉到法院,法院是应该直接判决准予离婚的,而且在第一次起诉就可以判离。 以上便是对“只要军人不同意,就不能离婚了吗? ”的回答,我国法律虽然照顾军人权益,但是也是根据实际情况保护军人配偶的合法权益的。若是军人存在以上行为可以找姻深缘浅的律师,帮您搜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