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律师指引:军人的离婚手续是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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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需要办理的离婚手续有哪些?深圳离婚律师指出,军人离婚确实和普通人有所不同,具体如何,需要分成三种情况来讨论,以下是深圳离婚律师的建议:
1. 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配偶是地方人员
如果是军人一方要求离婚,所在部队的政治机关领导必须视情况进行调解,确实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才能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反之,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而对方坚决不同意的,部队可请求对方所在的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干涉调解,如果调解无效,要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
2. 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双方均为现役军人
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 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配偶是地方人员
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深圳离婚律师提醒:现役军人申请离婚手续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申请再婚、复婚的,须持离婚证件。现役军人离婚手续的办理有一定的规范化,因为即便是军人离婚也应遵循特别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