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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财产分割

时间:  来源:百合婚嫁网
  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对婚姻法律效力缺乏认识,如造成重婚,近亲结婚,因胁迫结婚等违法婚姻大量存在,在解除无效婚姻时,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财产问题。那么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后财产怎么分割呢?本文将介绍无效婚姻财产如何分割,怎样处理无效婚姻财产纠纷的问题,帮助网友认识无效婚姻的解决办法。     一、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只能按一般共同财产对待。     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但对于无效婚姻,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二、解除同居关系财产怎么分割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2、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按共有财产处理的仅为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及共同出资配置的财产,也就是同居期间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一方所有,无法分清权属的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     3、适用婚姻法《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应根据对共同财产的贡献大小,出资比例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妥善处理。     婚姻无效或者解除同居关系时的财产分割都按照一般共同财产处理,但是法院审理这类案件的具体处理原则却各不相同。在现实中由于对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认定不清或存在分歧的,这时就需要咨询和聘请专业的婚姻律师,律师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给出合理的建议和指导,从而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财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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