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经营网店,离婚时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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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夫妻经营网店变得十分常见,但是离婚时应该怎样分割夫妻共同经营的网店呢?
由于目前个人的网店缺乏商事登记制度,且网店的财务信息公开性较弱,从而使涉及到分割网店的离婚变得复杂异常。
c2c运营模式下淘宝网店转让的淘宝规则是这样的,在审理涉及网店分割的离婚案件时,一旦网店的所有权判给夫妻一方时,且一方并非是原始注册的网店店主,则必然会有网店的转让问题。根据原来的淘宝规则,每个淘宝店主的实名账户和密码,不能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或者继承。但是,从2013年3月起,淘宝论坛就公布了在淘宝网店主过世或者夫妻离婚两个情况下网店转移的相关实施细则。允许协议离婚、判决离婚和继承三种类型的过户。所以现阶段夫妻离婚时可以对共同经营的网店进行分割的。
但是在我国,有关虚拟财产的明文规定依旧是一片空白,例如虚拟财产的范围、虚拟财产的财产性质及价值衡量等方面均存在着争议,所以在司法认定上存在难度。审理离婚案件时最大的难点就是如何认定网店的资产价值。大多数淘宝网店没有工商?登记,也没有缴税记录,因此网店的实际收入难以确?定。
在中,对于不可分物财产的分割方式一般有三种:协商、作价补偿和竞价。由于网店属于不可分物,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分割。
1. 协商。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自愿协商,一般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法院应予准许。
2. 作价补偿。在双方能够就补偿标准达成一致意见的时侯,法院应该尽量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法院就需要在确定网店的资产价值的基础上对补偿价格作出衡量。
3. 当双方均主张网店的所有权时,可以采用如下方法:
(1) 综合考量判归一方所有,再进行作价补偿。
(2) 竞价。当夫妻双方均执意要继续享有网店所有权时,只要对方出价足够高通常都会愿意放弃网店的所有权并获得较高的价值补偿。
以上是夫妻共同经营网店,离婚时如何分割的法律解释,对于这一片的认定确实很复杂,所以有关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