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情侣婚前想公证淘
  • 婚前财产公证流程
  •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
  • 婚前财产公证流程
主页 > 夫妻财产 > 离婚财产分割 > 正文

离婚后但依然同居生活,财产应该怎么分

时间:  来源:百合婚嫁网

  随着离婚率的增加,往往很多夫妻会因为感情破裂的问题选择离婚,但是又会因为某些原因选择一起同居。当中可能就会涉及其同居的财产分割。那么离婚后但依然同居生活,财产应该怎么分呢?深圳离婚律师事务所为你解答。     离婚后同居期间财产怎么分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具体分割财产时,应顾及妇女和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则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如果一方能证明财产是个人的,则不能分割。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同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在分割财产时,要把同居双方共同财产与下列的财产区别开来:     1. 与同居双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约定同居期间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以及法定属于同居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参与分割。     2. 与子女的财产区别开来,子女通过继承、受赠所得的财产或其他归子女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参与分割。     3. 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即双方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分开。     4. 与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同属于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所有财产区分开来。而对于一方在同居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的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夫妻双方离婚后又一起同居是合法的。夫妻经过离婚的,双方再住在一起,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法律也不干涉。所以双方可在同居的时候对财产问题达成一致的协商。以上就是深圳离婚律师事务所对离婚后同居财产分割问题的解答,希望大家喜欢。
晨曦思语情感咨询 百合婚嫁网 新风加盟网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