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具有哪些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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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分割共同财产的优势在于是双方自愿约定,比较简单,也容易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节约司法资源。但协议分割共同财产也有一定的缺陷,深圳婚姻律师给大家总结了财产分割协议中的五大缺陷。 1 .当事人容易反悔。由于缺乏法律的强制力的,当事人虽然达成协议容易,但也容易反悔,导致不履行协议。 2 .容易导致不公平。当事人双方的权势地位、知识水平、社会阅历不同,当事人在协议过程中的地位就不同,当事人一方容易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强迫另一方签订不公平的条例,达到多分财产的目的,这不利于对当事人尤其是妇女的权益的保护。 3 .容易被当事人滥用。由于协议离婚以达成离婚协议为前提,实践中一方当事人常常利用另一方当事人急于离婚的心理,要求对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4 .容易损害第三人利益。比如夫妻双方恶意串通,通过协议方式吧财产都转移给一方,由于债权人与另一方约定债权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致使让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 5 .容易导致当事人一方隐匿财产。由于缺乏第三方的监督,当事人一方也没有必要的手段调查另一方持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容易导致当事人隐匿夫妻共同财产。 协议和诉讼各有各的好处,协议发方式比较简单和谐,但是也容易出问题,诉讼的话虽然有效,但是觉完全是撕破脸的洗行为了,在深圳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最好还是咨询一下律师的意见,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