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律师谈谈夫妻单方处分共同财产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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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往往涉及财产的分割问题,会出现一方当事人转移、隐匿、单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私赠他人财产,那么,夫妻单方处分共同财产有什么后果?
夫妻双方是基于婚姻关系而对共有财产享有处分权,包括共同共有物、共同决定是否在共有物上承担或者是享有用益物权,共同决定是否对共有物设定债权担保等权利。
夫妻单方处分共同财产,在法律中有以下相关规定:
1.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并且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的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为无效。但是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应该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2. 《婚姻法解释(一)》第17条第2项规定:妻或者是夫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该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者是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3. 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动产或者是不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并且在处分共有的动产或者是不动产以及对共有的动产或者是不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该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是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外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生活中需要了解家庭的收支情况,对于转移不动产房屋,因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出售转让,否则另一方可以主张买卖无效,并追究其转移之法律责任;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恶意负债或者是转移财产的一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不分或者是少分财产。离婚后如果发现对方有上述情形的,一方可以自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再次提起分割财产的诉讼。
综上,夫妻单方处分共同财产不经另一方同意将视为无效,而且在离婚时可以不分或者是少分财产,甚至需要为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您还有不能解决的问题,可以来电咨询。姻深缘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