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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孩子多大有自己选择权

时间:  来源:百合婚嫁网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并不只是两个人的事情,往往还牵扯到孩子的抚养问题,那么夫妻离婚孩子多大有自己选择权?
 
      我国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在离婚时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所以夫妻离婚孩子只要满十岁就可以有自己的选择权。     另外,法律还规定了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在一般情况下要随母亲生活,此外,若是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若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孩子的生活习惯改变较大并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若是母亲的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或母亲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但是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判给母亲的几率也很大。     对与两周岁以上是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若是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 已经做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 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的,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 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 子女随一方生活,对子女的成长有利的,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不适合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以上便是夫妻离婚孩子多大有自己选择权的法律规定,此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若是父母双方提议协议轮流抚养子女,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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