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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分手后,如何处理财产和子女抚养的问题?

时间:  来源:百合婚嫁网
  【摘要】未婚同居,近年来在我国日渐普遍,尤以年轻人居多,个别的甚至生育了孩子。当双方分手时,到底该如何处理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是双方争议的最大焦点之一。
 

      和子女抚养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引发未婚同居财产纠纷和子女抚养纠纷。根据传统的“两害相权取其轻”原则,小编的建议是:     一、协商私了     毕竟相识一场,能够私下解决的,就不应公开化。相比诉讼,【协商私了】耗费的时间和精力成本要小得多。当然,这并不是说当事人就得无原则的妥协退让。     二、诉讼途径     通过法律手段,借助诉讼途径解决,虽然耗时耗费可能巨大,但值得一试。整个过程需要知法懂法的专业人士介入帮助。     三、经典案例     王强和李莉由最初相识到恋爱关系确定,只是三个月。期间李莉多次随王强回老家湄潭探亲,当着李莉亲朋好友的面,王强多次指天发誓自己已离婚,而且单身。李莉毫不怀疑相信了王强的誓言,遂同意与王强同居。后双方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于2006年6月26日剩下大女儿王芳(现年9岁),因为女儿上户口需要结婚证,李莉多次催促王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王强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敷衍,且行为越来越反常,最后,在李莉的多次逼迫下,王强终于承认在认识李莉之时还没有正式离婚,且已经有了三个子女。李莉得知真相后,恍如晴空霹雳,悲痛欲绝,更痛恨自己的愚蠢,于是决定带着女儿离开王强,开始新的生活,但王强不肯罢休,三番五次、软硬皆施要留住李莉,李莉考虑到自己的经济能力和孩子太小的缘故,最终无奈的打消了和王强分手的念头。     二人重新同居后又于2012年9月10日,生育了次女王红(现年3岁),但自从王红出生后,王强对李莉母女的态度越发恶劣,经常因琐事与李莉争吵不休,甚至拳脚相加,李莉多次受到王强暴力殴打。对于王芳王红姐妹,王强不管不问,经常不支付女儿的生活费用。对于王强的欺骗和冷漠,李莉已经不再抱有任何希望,只想带着王芳姐妹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尽快结束这段噩梦。为此,李莉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一、判令非婚生子女王芳、王红由李莉抚养,王强每月支付抚养费1800元;二、判令位于贵阳市云岩区海马冲的住房(无权产)由李莉及两个女儿享有居住使用权。     离婚律师评析:本案焦点在于:李莉的经济条件非常差,能否获得两个女儿的抚养权?王强是否应支付抚养费?应支付多少?位于贵阳市云岩区海马冲的住房,没有产权,能否分割居住权?王强已婚,不应继续与李莉保持同居关系。王强已生育三个子女,且王强与李莉共同生育的女儿王芳、王红在出生后一直随同李莉生活,故王芳、王红由李莉继续抚养较为适宜。本案中,王强经济条件较好,对李莉要求王强支付二女儿抚养费1800元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对李莉诉称的位于贵阳市海马冲的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为案外人,无证据证明王强、李莉对房屋有占有、使用的权利,     最终,法院判决如下:王芳、王红由李莉抚养,王强每月支付王芳、王红抚养费人民币1800元,至王芳、王红独立生活时为止;驳回李莉其余诉讼请求。王强堪称人渣,李莉诚然不幸,但法院的判决有理有据,并无不妥。     未婚同居财产纠纷和非常复杂,要求处理者拥有高明的智慧和足够的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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