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同居 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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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的全部含义,并不像其字面意义这样简单。根据已颁布实行的《婚姻法》,其全部定义共有四段,处罚措施则有六种。下面是深圳婚姻律师的分析:
全部定义
1. 【同居 】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 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这么一种社会关系。
2. 我国典型的同居关系:尚未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便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3. 重婚同居:已有配偶却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4. 二重同居: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
处罚措施
1. 离婚 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如发起起诉,法院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2.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如要求解除这种关系,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之。
3. 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按我国继承法 第14条,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4. 如果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等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5. 非法同居的处罚一般是不会有的,既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那就是非婚同居,现在也不说是非法同居。
6. 在非婚同居期间生的小孩,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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