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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告诉你虚假离婚的后果是什么

时间:  来源:百合婚嫁网
  虚假离婚虽然履行了离婚的程序,但欠缺离婚条件,因此对于虚假离婚的效力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形     1.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     现行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为最大限度的保障婚姻自由,尊重当事人人身自由及隐私,在行政程序上取消对虚假离婚的处罚,婚姻登记机关也不再对虚假离婚登记行使撤销权     因此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虚假离婚,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所产生的后果应由当事人承担。     虚假离婚当事人在人民法院骗取离婚调解书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由法院裁定撤销原离婚调解书。     需要注意的是,虚假离婚属于宣告无效而非当然无效,只有经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离婚无效并收回离婚证、离婚调解书,视为自离婚之日起无效婚姻关系视为未解除。     未经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告无效的,仍当认为虚假离婚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应。     2.虚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虚假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消灭,原虚假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     实践中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法律所没有假离婚,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就是真离婚。     此时如果在假离婚期间一方变心,另一方不可能以当时意思表示虚假提出抗辩来证明婚姻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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