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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咨询常见问题 深圳离婚律师详解

时间:  来源:百合婚嫁网
  离婚咨询常见问题有哪些?离婚方式、离婚条件、离婚管辖、离婚诉讼期限、孩子抚养权、彩礼、家庭暴力、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婚外情,将一一为您解答,帮您省却千元律师咨询费。     1. 离婚方式问题     (1)离婚都存在哪几种方式?     答:可以到民政局登记离婚,但必须是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抑或到法院起诉离婚。     (2)去民政局离婚与法院调解离婚的效果是一样的吗?     答:在户籍所在地民政局离婚可以领取离婚证,在法院调解离婚领取的是《民事调解书》,一样达到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与处理抚养权问题。唯一不同的是,离婚后如果一方违反当初的约定,在民政局离婚的当事人要起诉法院获得生效判决后,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法院调解离婚的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需另行起诉。     2. 离婚条件问题     (1)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     答:①出现离婚的法定理由;②第二次起诉离婚;③一方被判刑,刑期较长;④一方被宣告失踪;⑤一方出轨(非重婚和同居),情节较严重。     (2)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答: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3) 没有法定理由,第一次起诉离婚是否会判离婚?     答:一般不会判离婚,具体情形可咨询律师。     (4)对方下落不明,能否起诉离婚?     答:可以。建议先去公安机关人口失踪,再凭人口失踪的报案记录起诉。法院将采用公告方式送达相关文书。     (5)女方在怀孕期、哺乳期或流产,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答:在怀孕期、分娩后一年内或流产半年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但女方可以起诉。     3. 离婚管辖问题     (1)离婚诉讼一般由哪个法院管辖?     答: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如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则由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2)一方外出打工,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如一方外出打工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3)双方均外出打工,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首先看双方离开户籍所在地是否超过一年,如没有,则按第1点处理。如已经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由起诉时,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起诉时,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由被告的居住地法院管辖。     (4)一方在国外定居,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由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5)双方在国外定居,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如在国内结婚的,则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如在国外结婚的,则在一方原户籍所在地或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6)双方都在国外但未定居的,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由原告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7)双方均取外籍,能否在中国起诉?     答:双方均在中国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法院管辖;一方在中国定居,则由定居地法院管辖。     (8)双方均定居外国且已经离婚,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应到哪个法院起诉?     答:在财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9)一方在看守所或监狱服刑,另一方应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被监禁一年以上,在被告被监禁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未满一年,则案第1点处理。     4. 离婚诉讼期限类问题     (1)离婚诉讼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答:一审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     (2)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多久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答:6个月。     5. 抚养权问题     (1)孩子两周岁以下,抚养权归谁?     答:一般由女方抚养。     (2)孩子十周岁以上,法院如何认定抚养权?     答:法院主要根据孩子的意愿进行判决,但一方有吸毒、家暴、传染病等不适宜照顾孩子的除外。     (3)孩子在两周岁至十周岁之间,法院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答:主要考虑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健康成长。主要看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比较多,是否形成依赖;当事人是否有较为充足的时间照顾小孩;当事人是否有婚外情等道德问题;当事人的收入情况;当事人是否绝育等。     (4)法院如何确定抚养费?     答: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和父母的收入情况等因素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5)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     答:一般不可以。     (6)离婚后抚养费是否可以要求增加?     答:可以,但需要提供以往确定的抚养费不足以支付当前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的相关证据。     (7)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答:可以,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抚养条件出现较大变化,另一方可以申请变更。     以上就是深圳离婚律师就有关离婚方面的一些常见问题的解答,在现实生活中,离婚会涉及到方方面面,处理起来十分复杂,其他就不一一列举,有需要可以寻求专业婚姻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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