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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离婚孩子归谁

时间:  来源:百合婚嫁网
  军人是国之柱石,夫妻间聚少离多是常事,这很可能直接导致军婚危机。军人离婚性质特殊,但在孩子归属问题上根据《婚姻法》进行裁决即可。     一、孩子在两周岁以下     1. 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可随父方生活:     (1)身患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2)拥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由于其他某种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     2. 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影响,可予批准。     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     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 之前做过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已经很久,贸然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 不存在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三、破坏军婚罪     为保护军婚,我国法律专门规定了“破坏军婚罪”,它的解释是: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注:这里的同居,指行为人与现役军人配偶一定时期内姘居、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行为,包括较长时间里公开或秘密地一起生活。但若与现役军人配偶时不时或短期地发生不当性行为,则属于通常的通奸行为,要受到社会道德谴责,但不会构成破坏军婚罪。     惩罚说明: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与家人聚少离多,是现役军人的普遍痛苦。不管怎样,孩子总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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