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财产应该怎样分割
时间: 来源:百合婚嫁网
现代生活中,未婚同居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同时也会出现一些问题。其中财产分割法律问题是很多人在咨询的。接下来,小编告诉你解除同居关系财产纠纷怎样处理。
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
从理论上讲,作为一种民事行为,法律意义上的同居,可分为婚内同居和未婚1同居。未婚1同居比较复杂,按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以同居的男女双方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分为一方、双方有配偶的同居和双方无配偶的同居;以同居主体是否以夫妻名义为标准可分为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和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居,不管是否以夫妻名义,都破坏了一夫一妻制的我国婚姻法律制度,既是婚姻法所禁止的行为,也是道德所鄙视的行为,构成重婚的,还应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婚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从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未婚同居关系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仅仅是一种事实。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如果当事人只是要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名分”,法院是不受理的,因为同居关系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关系。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处分、收益,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由上可见,对解除同居关系案件的处理,最核心的问题在于要按照什么样的原则来解决财产纠纷。如果还有财产分割法律的问题,也可以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