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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时间:  来源:百合婚嫁网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小编之前也写过好几期了。今天聊一个特殊的人群——军人。那么军人,是不是和我们是一样的呢?  

  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军人的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伤亡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为军人个人所有。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用夫妻婚姻关系的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最终结果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  

  关于军人的房产问题

    1、军人房产的分配。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一般不对军产方进行所有权分割。(军产房:由军队房管部门独立管理,对居住人有特别的要求,只能是现役军人或者转业军人居住)在分割此房屋时就应遵守这规定;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某一方得到了军产房所有权后,另一方应会根据地方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进行计算,得到折价补偿。     2、军人住房补贴的分配。部队发放的住房补贴,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是否属个人财产。根据人民法院的司法规定来讲,在婚姻关系期间,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军人的住房补贴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     由此可见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问题其实和咱们平常人大致一样,只不过有些特殊的地方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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