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给付的彩礼钱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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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钱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但前提是婚没结成。彩礼纠纷围绕着彩礼钱发生斗争,关键点在于“婚没结成”在我国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
基本说明
给付彩礼可视为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行为,与一般的无偿赠与是两回事。一旦双方缔结婚姻关系成功,赠与行为即发生法律效力,彩礼应归受赠人所有。
反之,如结婚不成,赠与行为便丧失法律效力,彩礼钱要返还给赠与人。如果结婚之前确从彩礼中有合理的支出,也应该酌情返还。至于那些不受当地风俗习惯限制的日常往来的小礼品、衣物等,则按无偿赠与处理之。
具体认定条件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注意:适用第2、3项的规定,应以双方离婚为前提条件。
知识延伸:不予退还的情况
1. 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是两年以上);
3.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 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有时候真的很难办,彩礼钱对很多家庭来说,真的不是小数目。如果心中没底,可以提前与婚姻律师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