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一定要经过公证处公证才会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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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有一些东西必须办理了公证才会有效。那么,遗嘱一定要经过公证处公证才会生效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一、遗嘱一定要经过公证处公证才会生效吗
一般地,是否进行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强制条件。所以,就算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通则与继承法等法律,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若想要更保险,可以对遗嘱进行公证,使遗嘱的效力就更巩固。所以遗嘱不需要公证就有法律效力。
二、有效的遗嘱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 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也就是说没有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人被限制而无法表达自己真实意思的,他们所立遗嘱无效。法律这么规定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
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也属于无效遗嘱。但是,在立遗嘱时具备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的,并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另外,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但是没有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所立遗嘱也是有效的。
2.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达,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被视为无效。伪造的、被篡改的都无效。这种情况均是他人的意思,他人没有权利处分财产所有人的遗产。所以,为体现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其所力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达。
3. 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的财产,处分他人财产无效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夫妻一方不经另一方同意就出分了夫妻双方份共有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的形式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那么遗嘱的这部分无效。
综上 ,遗嘱不需要公证就会有法律效力,但是一定要遵守上述规定。关于这方面更多详情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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