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分配比例中各占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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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须按法定的顺序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值得注意的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继承法》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劳动能力、生活状况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
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特殊情况如下:
1. 对于符合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条件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该予以照顾,其实际取得的遗产份额,应较其他继承人多。
2.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3. 有赡养(扶养)能力和赡养(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被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以此作为对这类继承人的法律制裁。但应该注意的是,如果是被继承人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会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 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在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通过协商分割遗产。
以上就是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分配比例的有关情况,可以看到,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分配比例并不是固定的。所以如果您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遗产继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