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律师:法院判决婚姻无效后还能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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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意思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指男女双方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那么婚姻被法院确认无效后能不能上诉?
:婚姻被确认无效后确实不可以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可见,由于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是法定的,即由于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原因,一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认真审查后,作出的判决是终结性的,也就是说,婚姻效力问题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再上诉或申诉,法院均不予受理。
如果婚姻已被法院确认为无效婚姻,所作出无效婚姻的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没有了再上诉或者申诉的权利。但是如果对涉及和问题的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法院对此会受理。如您还有其他婚姻法律相关问题可找深圳离婚律师。姻深缘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