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情侣婚前想公证淘
  • 婚前财产公证流程
  •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
  • 婚前财产公证流程
主页 > 夫妻财产 > 离婚房产 > 正文

离婚时房子过户给孩子有风险吗?

时间:  来源:百合婚嫁网
  房子问题是离婚纠纷的难点,有的当事人会把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熟不知这样做存在巨大的风险。  
    一、执行中的问题     房产登记在一方或夫妻双方的名下,一方未想好或出于希望尽快离婚的目的,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当办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手续时,房产证上登记名字的一方反悔,这时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只能起诉解决。     《》是解决人身关系的协议,协议约定关系不只是简单的《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关系,首先必须受到《婚姻法》的约束,然后再受《合同法》的约束。《婚姻法》规定离婚双方在后一年内,有申请撤销《离婚协议》的权利,但审理后,未发现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说,这种清下的诉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二、到底有什么风险?     孩子是未成年人,在其成年前无法对房屋进行处分和管理。一般情况下,可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进行。作为法定代理人的父母只能以孩子的名义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但是,所得收益全部属于孩子,不属于父母。处分一般不包括对房子所有权的出卖,房屋办理过户,务必得到房屋所有人之同意。很明显,孩子作为未成年人,出卖房屋这种行为明显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行为。     总之,在离婚房产问题上,把房屋过户在孩子名下时,父母要懂得谨慎行事,当房屋所有权归孩子所有后,父母在处分房屋时会面临很大限制。
晨曦思语情感咨询 百合婚嫁网 新风加盟网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