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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多年后自动离婚,那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时间:  来源:百合婚嫁网

  夫妻双方出现矛盾时,往往会选择分居,但在分居期间不能进行财产分割。只有达到法定的条件才可以离婚。那夫妻分居多年后自动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配呢?深圳离婚律师收费标准又是怎样?     网友提问:我与丈夫一个在广州工作,一个在深圳工作,婚后一直分居两地生活,最近我们决定离婚。我们原来是在广州买的家,共同拥有一套房子和必需的家用电器,价值60万元。他在深圳还有一套房子和一部汽车及一家公司,价值80万元。请问,离婚时我们的这些财产应该如何分配     律师回答:对于分居期间的财产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对于分居多年的并不可以视为自动离婚,需要符合分居满两年和因感情不合的情况下才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     对于夫妻双方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在无特殊情况下一般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这份财产也是要平等分割的。关于深圳离婚律师收费标准则需要同委托律师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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