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后还能重新诉讼要求分割
时间: 来源:百合婚嫁网
夫妻双方经过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办理离婚的,只要离婚办理完毕后就需要按照财产分割协议的约定进行财产分割。如果一方反悔的情况,那么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后还能重新起诉要求分割财产吗?在线解答。 网友提问:我与前夫于2017年10月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并对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离婚后我发现,在处理方面有些不公平,请问,我现在是否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财产重新进行分割 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还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离婚未超过一年,可以向法院起诉分割财产。 那么还有哪些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呢?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签订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后还能重新诉讼要求分割财产吗?从上文可以知道,在离婚后一年对财产分割有异议和一方有隐藏等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重新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