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婚家产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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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律法规,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3、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4、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5、一方或双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9、夫或妻一方为军人的,发放到其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10、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11、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现在离婚家产怎么分七个策略: 1、在起诉前,多方面进行调查,尽可能把对方名下的财产、对方转移的财产都查出来,扩大共有财产的范围,这是多分财产的前提基础。 起诉前,就要调查清楚。起诉中发现的财产,可以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分割。离婚后发现的财产,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分割。但是起诉后,就“打草惊蛇”,对方会更加有目地、更加迅速地转移财产,一方想查实的难度就更大了。所以起诉前,就要调查清楚,一举进攻,火力全开。 2、举证对方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包括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这是法律明确规定一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的唯一情形。 现实中一般包括:一方的银行账户有大笔的转账或支出,对资金的用途及去向,却无法作出合理解释;一方出售属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包括已经在中介或网上放盘,跟潜在的买家洽谈,收受了定金,签订了买卖合同,甚至房屋已经过户到他人名下;一方擅自将家具电器或者家中值钱的物件搬走等等。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3、举证对方存在过错,包括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重大过错,以及各种过错,争取多分财产,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 法发[1993]32号)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离婚分割财产时,对于上述夫妻共同财产的状态,如果不清楚,每天学点法律知识建议当事人聘请专业律师进行调查、取证,了解是否存在财产转移的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财产保全,以最大限度的维护相关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