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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时间:  来源:百合婚嫁网

  现在离婚的话题不再是劝和和找过错了,大多数人离婚都只关心财产。那么在的时候需要遵循那些原则呢?     具体而言,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主要包括:     一、男女平等原则。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跟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实际价值。如对生产可以分给有经营知识和能力的一方,然后由该方给付另一方一半的补偿,对于生活必需品应当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分给需要的一方等等。     四、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     《中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思表示真实;     3.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在深圳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需要遵循:男女平等、照顾子女、有利于生活原则和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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