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协议约定房子归你,离婚时也未必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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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聊一下财产分割协议的事,有人咨询到为什么有的时候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房子归你,但是离婚时未必是你的。在这里先简单回答一下,在制定婚内财产协议时,以离婚为目的视为无效!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没有达成,其中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则人民法院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未曾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当然,制定此类协议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入手。
1.协议的名字,尽量能凸显出协议的本质,带“婚内”两字就更完美。
2.类似“婚内财产分割协议”这种名称是最好的,避免歧义,让人混淆。
3.协议最开头部分,清楚表明其“婚内财产分割”的性质。
4.如果协议的起草者懂点婚姻法知识的话,不妨直接将《婚姻法》第19条摆上去,然后写明“本协议根据《婚姻法》第19条,约定如下……”之类的话。
5.协议中不宜有“如果离婚”之类的字眼或条款
当然了,如果必须得有“如果离婚……”这种条款,那也最好写清楚,这一条的生效条件与协议中别的条款不相干。如果你写成了“如果离婚,就按此协议的规定来分配财产”之类的话,那可能就危险了哦。在协议中将你们想约定归属的财产明列清楚。如按房产、小车、车位、银行存款等分门别类列清楚,不要简单一句男方房产归男方,女方房产归女方,到最后还要证明究竟存在哪些财产!
签协议后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去公证,要避开婚姻法这种不讲道理的反悔,在签订协议后尽快过户,或到公证处做财产协议公证。经过公证的后的赠与合同就是不能撤销的了,因此一定要有这种风险意识,如果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是最保险的了。
在中,如果不能办理过户,那么就去公证处公证下,这样你才算把协议中约定归你的那些财产稳稳的攥在手里了。姻深缘浅提供。